證監會查獲壹起網絡傳播媒介傳播誤導性信息案件

發佈時間:2017-07-21 內容來源於: 流覽量:

  據“證監會發布”微信公眾號7月21日消息,7月14日,證監會對浙江同花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花順網絡)涉嫌傳播誤導性信息壹案立案調查。

 

  7月5日下午16時許,壹篇關於復星集團的傳言文章在有關財經媒體迅速傳播。受此消息影響,7月6日,相關概念A股及港股盤中股價大跌,對相關板塊指數造成明顯影響,多只跟蹤指數ETF基金回撤明顯。證監會對此情況高度重視,即刻部署開展信息溯源和核查工作,隨即啟動立案調查。


  稽查部門調查發現,7月5日,同花順網絡運營的同花順財經網站使用網絡爬蟲軟件,從“和訊債券”網站自動抓取了壹條兩年前的陳舊信息。該網站工作人員在文章錄入審核中未發現信息來源日陳舊、時間不匹配等問題,將早已過期的文章作為即時新聞在同花順財經網站債券欄目同步發布,導致與當下現實情況明顯不符的信息迅速傳播,嚴重誤導市場投資者,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造成了惡劣影響。


  信息傳播的真實、準確、完整對資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和興起,證券市場輿論信息內容復雜、傳播迅速且影響範圍廣泛。《證券法》第78條第3款明確要求,“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在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提醒各類傳播媒介及其從業人員,在傳播證券期貨信息時,必須秉持客觀、公正、嚴謹的立場,切實履行相關審核職責,進行真實、準確、完整的報道,禁止壹切形式的編造和誤導。


  近期,證監會還會同公安、網信等部門查處多起其他違法主體為牟取不法利益造謠傳謠的案件。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再次提示廣大投資者,要增強對網絡信息的辨識能力,堅決抵制造謠傳謠等不法行為,共同維護誠實守信的輿論環境。同時任何人在網絡上發布涉及證券市場信息都應遵守法律規定,不能隨意造謠、誤導,制造恐慌,破壞市場秩序,影響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


  證監會將進壹步加大輿情監測力度,繼續加強與公安、網信等部門執法協作,對於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將依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從嚴處理;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將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責任,堅決維護資本市場信息傳播的正常秩序,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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