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星醫藥總裁吳以芳:建議多種方式加快藥品審評審批速度 創新醫保經辦管理

發佈時間:2019-03-12 內容來源於: 流覽量:

3 月4 日,“聲音·責任 2019 醫藥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在京舉行。座談會上,江蘇省人大代表、復星醫藥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吳以芳就加快藥品審評審批速度和創新醫保經辦管理提出了多條建議。以下為媒體報道原文,與大家分享:

 

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晏國文 曹學平北京報道

 

3月4日,“聲音·責任 2019醫藥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在京舉行。座談會上,江蘇省人大代表、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吳以芳就加快藥品審評審批速度和創新醫保經辦管理提出了多條建議。

 

對於近年來我國藥品審評審批的巨大變化,吳以芳介紹,“隨著國家藥監局與ICH(國際人用藥品註冊技術協調會)的全面接軌,我國在藥品審評審評方面取得了壹系列卓有成效的進步。我們看到在藥品審評審批的效率、科學性、規範性和透明性方面得到了明顯的提升。”

 

吳以芳指出,國家在藥品審評審批方面的系列改革讓企業倍受鼓舞。為了進壹步加快藥品的審評審批速度,在審評審批體系和相關指導原則方面還需進壹步完善,還應該做壹些更大膽的改革。

 

“在加快審評審批方面,可以結合國際上的做法,有些方面我們可以進壹步加快,比如開展穩定性試驗的時候,同步進行審評審批。壹些穩定性試驗的數據可以在後面補充提交。還可以允許在更大的範圍內對新藥註冊的申報準許滾動提交的方式去進行提交。對有突破性療效的新藥實現有條件批準,在上市後再補充完善相關研究,這樣使得這些藥物可以及早地投放到市場。”吳以芳建議。

 

對於目前市場關註的腫瘤免疫治療,吳以芳提出,“大分子藥物和小分子藥物的聯合治療越來越多。我們希望在相關方面的指南能夠再具體化壹些。另外,近階段,衛健委有壹個征求意見的文件,希望把壹部分細胞治療作為醫療技術來對待。我們還是強烈建議,對高風險的免疫細胞治療和幹細胞產品還是嚴格按照藥品進行管理。”

 

此外,吳以芳提出,希望優化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審批辦公室的審批制度和流程,合理地將部分審批改為備案和平行審查,優化和簡化相關程序和要求。“這樣對創新研發也是壹種鼓勵,也會大大提高效率。”吳以芳說道。

 

在醫保經辦管理方面,吳以芳提出了5條具體的建議。

 

01 

 

“有的時候5年以上壹次的目錄調整,使得很多藥物,患者無法可及,影響了藥物的可及性。除此之外,在上壹次的目錄調整上,我們看到有的部分省份到現在還沒有執行。在這壹點上,我們希望國家的政策能夠及時傳遞給老百姓,使老百姓真正提高幸福感和獲得感。”基於此,吳以芳首先建議,醫保目錄的調整最好每年進行壹次。

 

02 

 

其次,吳以芳建議,將費用更低的me-too類藥物、更具有藥物經濟學優勢的改良型新藥優先納入醫保,而且原研藥和仿制藥應該享受同等報銷待遇。吳以芳指出,“因為這類藥物往往性價比更高。其次對醫保資金也是使用上的節約。”

 

03 

 

在醫保支付方面,吳以芳建議,同分子同劑型的藥物,國家醫保的支付價應該相同。對於me-too類藥物、改良型新藥,應根據藥物經濟學原則建立醫保支付價格的參比和聯動機制。

 

04 

 

在重大疾病及罕見疾病的醫療保障方面,吳以芳建議,針對嚴重影響患者生活質量,帶來重大或潛在經濟和社會負擔的壹些創新藥和罕見病用藥,建議優先納入國家醫保談判。並且,在支付方面要鼓勵商業保險積極參與。“尤其是對壹些非醫保的高價藥物或者醫保高價藥物的自付部分,如果商業保險能夠納入進來,將會極大地降低患者的負擔,提高藥物可及性。”吳以芳說道。

 

05 

 

在DRG(按病種付費)方面,吳以芳認為,應該讓民營醫院也參與進來。吳以芳指出,按病種付費也是醫保改革方式的重要內容。建議各地推進DRG模式的時候,醫保定點的公立醫院和民營醫院能夠同步進行,壹視同仁,讓民營醫院也參與到醫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中來。

分享
x

抖音二维码

扫一扫